為深入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落實好稅費優惠政策的決策部署,嚴厲打擊騙取稅費優惠違法行為,臨汾市稅務部門于2023年11月依法查處了某運輸企業騙取稅費優惠違法案件。 經查,該運輸企業通過法定代表人個人賬戶賬外收取運費,隱瞞收入未進行納稅申報,造成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533867.92元和少繳增值稅12421.28元的事實。臨汾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追繳騙取的稅費優惠稅款和偷稅稅款546289.2元,處以騙取稅費優惠稅款1倍的罰款、偷稅稅款0.5倍罰款,并按日加收滯納金。目前,查處的稅款、罰款及滯納金合計1313555.65元已全部入庫。 臨汾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,該局將繼續發揮稅務稽查打擊涉稅違法、維護稅收安全、促進稅收治理的職能作用,持續優化稅收法治環境,護航稅費優惠政策,確保政策紅利直達直享、精準落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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